音乐厅(排练厅)申请流程

作者: 时间:2019-11-26 点击数:

音乐厅(排练厅)是学校举办中小规模文艺演出、学术交流、工作会议及企业招聘宣讲的场所。为加强管理,确保音乐厅(排练厅)正常、安全、有序的使用,现对音乐厅(排练厅)借用流程作如下诠释:

1、音乐厅(排练厅)的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场馆管理中心进行统筹安排。

2、使用者下载《胜利学院音乐厅(排练厅)使用申请单》,一式两份详细填写使用时间、活动内容、人数、字幕及其它服务要求后,经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场馆管理中心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3、经审批同意后,使用单位将申请单一份交场馆管理中心留存备案,一份交于音乐厅(排练厅)管理人员用以进行相关调试及服务工作。

4、《胜利学院音乐厅(排练厅)使用申请单》原则上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交至音乐厅(排练厅)值班室工作人员,重要活动或对场内环境及设备有特定要求的,须提前一周预约。若学校临时有紧急会议需使用音乐厅(排练厅),经分管领导批准,立即启用。

5、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一天通知场馆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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