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专校区报告厅(会议室)是学校举办学术交流、工作会议的场所。为加强管理,确保师专校区报告厅(会议室)正常、安全、有序的使用,现对师专校区报告厅(会议室)借用流程作以下诠释:
1、师专校区报告厅(会议室)的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场馆管理中心进行统筹安排。
2、使用者下载《胜利学院师专校区报告厅(会议室)使用申请单》,一式两份详细填写使用时间、活动内容、人数、字幕及其它服务要求后,经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场馆管理中心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3、经审批同意后,使用单位将申请单一份交场馆管理中心留存备案,一份交于师专校区报告厅(会议室)管理人员用以进行相关调试及服务工作。
4、《胜利学院师专校区报告厅(会议室)使用申请单》原则上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交至师专校区报告厅(会议室)值班室工作人员,重要活动或对场内环境及设备有特定要求的,须提前一周预约。若学校临时有紧急会议需使用师专校区报告厅(会议室),经分管领导批准,立即启用。
5、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一天通知场馆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