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静态管理期间体育馆开放管理办法调整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01 点击数:

学校静态管理期间体育馆开放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静态管理期间的管理要求,为更好地保护学校体育场馆,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其利用率,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校静态管理期间体育馆开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体育馆开放期间面向的人员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静态管理期间在校教职工、学生。

第二条  开放时间段

1.教职工  周一、周三、周五(羽毛球18:30-21:00

2.学 生 周二、周四、周六(羽毛球18:30-19:30、20:00-21:00

3.学 生  周一至周六(乒乓球18:30-19:30、20:00-21:00

(注:第一时间段18:30-19:30、清换场时间段19:30-20:00、第二时间段20:00-21:00

第三条  开放场馆

1.羽毛球馆(5片场地,可入馆人数由原40人调整为20人)

2.乒乓球馆(20副球台,可入馆人数由原60人调整为40人)

(注:人数调整原因为学生反应球馆预约人数较多部分学生预约后无场地打球)

第四条  入馆要求

1.教师必须携带本人教工卡入馆,入馆时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并主动出示本人教工卡、健康码,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馆;

2.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入馆,入馆时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并主动出示本人学生证、健康码,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馆。      

3.为更多同学入馆享受室内运动场地,学生活动分为两个时间段、两个批次,第一时间段(18:30-19:30)入场人员为第一批次人员,第二时间段(20:00-21:00)入场人员为第一批次人员,中间30分钟为第一批人员离场时间(15分钟)和第二批人员入场时间(15分钟)。

第五条  体育场馆管理规定

1.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场馆,进入指定场馆后禁止窜馆;

2.第一时间段入场人员离场后不得再次入馆占用第二时间段入场人员场地;

3.进入场馆活动时所需器材由个人自带,场馆除场地设施之外不提供任何器材;

4.禁止穿高跟和带有铁掌的鞋进入塑胶场地,以免损坏场地塑胶地面;

5.禁止在场地内吃带皮、核和包装的以及口香糖、泡泡糖等食品;

6.爱护环境卫生,禁止在场馆内吸烟;

7.禁止在场地内乱吐、乱扔东西,禁止在场地内乱写乱画;

8.爱护运动场地及运动器械,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9.羽毛球馆外的组合训练器在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下,禁止使用锻炼,如擅自使用、后果自负。

第六条  本规定由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日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勤服务中心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号 电话:0546-7396585  E-mail:hqc@sdipc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