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乒乓球场馆管理规定
作者:毕于伟 时间:2022-03-17 点击数: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乒乓球场馆管理规定
乒乓球馆是体育教学、训练、比赛的场所,为维护良好的秩序,保证乒乓球馆的正常运行,科学使用场馆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进入乒乓球馆,必须穿软底运动鞋,不准穿高跟鞋和带有铁掌的鞋进入场馆,以免损坏场地。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指定场地及时间段活动,按时进出场地,请勿私自交换场地。
第二条 为保证正常体育教学秩序,上课时间不对外开放,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场馆。
第三条 为加强场馆管理,入馆前请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允许后方可依次入馆。
第四条 注意言谈举止、严禁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准在馆内吸烟;不准在馆内吃带皮、核和包装的食品,不准在馆内吃口香糖、泡泡糖等食品;不准在馆内乱吐、乱扔东西,不准在馆内乱写乱画。
第五条 入馆人员看管好随身物品,如有丢失,管理人员概不负责;严禁触动消防、电器开关,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自负。
第六条 入场活动者须严格遵守馆内各项管理规定,爱护馆内公共设施和运动器械,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如损坏馆内设施,按价赔偿。
第七条 为了您的健康和安全,请患有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心脑血管疾病以及酒后人员禁止入馆参加体育运动,如因自身健康原因、运动不当、滑倒撞伤等造成的伤害,本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后勤服务中心,自2022年3月1日起试行。
后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