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室外体育场地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2-03-17 点击数: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室外体育场地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保护学校体育场地,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其利用率,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室外体育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 开放时间及范围

(一)开放时间:06:00—21:00

(二)开放范围:室外各体育场地

第二条 场地使用程序

(一)本校学生和教职工

(二)预约场地可提前一周场馆管理部办公室办理,本着“尽早优先”和“学院优先”的原则首先保障早预定的单位。

场馆管理中心值班室联系电话:0546-7390978

第三条 室外体育场管理规定

(一)任何人不得爬越体育场地大门及围墙;

(二)不准穿高跟鞋和带有铁掌的鞋进入塑胶场地,以免损坏场地塑胶层面;

(三)不准在场地内吃带皮、核和包装的食品,不准在场地内吃口香糖、泡泡糖等食品;

(四)不准在场地内吸烟;

(五)不准在场地内乱吐、乱扔东西,不准在场地内乱写乱画;

(六)爱护运动场地及运动器械,严禁一切车辆、宠物进入体育场地内。

本规定由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场馆管理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定解释权归后勤服务中心,自202231日起试行。

 

后勤服务中心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勤服务中心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号 电话:0546-7396585  E-mail:hqc@sdipct.edu.cn